关于本庵方丈、监院传承的情况,由于清代以前的资料全部遗失,现在已无片纸只字可查。根据几位老道长的回忆,自清初任天然方丈起,斯庵才建立了记载传戒情况的法卷。法卷又称法统,记载每戒传戒方丈的名字、方丈小传、传戒时间,是第几坛戒、戒子多少等内容。因此,清代以来历次传戒的重要情况,都载入法卷之中。但此法卷已毁。清以来所立的“10多块碑石,也已大部分被破坏,因此,清以来方丈、监院的传承关系的情况,现在也没有系统完整的资料。从《咸宁县志》、《西安府志》以及斯庵残存的碑石上,可以约略看到几位方丈或监院的名字,但他们的简历,事迹多不可详考。这里载入此书中的方丈、监院的传承关系,少数来自《志》书和碑石,大多数是靠斯庵几位老道长回忆提供的。这就是说,这里所列的方丈、监院的名字,是极不完全的,它只是清以来八仙庵历任方丈,监院中的一部分,相当一部分由于资料遗失或残缺,以淹没无闻了。下面根据目前初步调查和收集到的材料,将斯庵的方丈、监院按主持时间先后顺序,列表于后。
姓名 职务 主持时间
任天然 方丈 康熙年间
高永勤 监院 雍正年间
李德悟 监院 雍正年间
李明阳 监院 乾隆年间
董清奇 方丈 嘉庆9年至11年间
韩合义 监院 嘉庆12年至14年
刘合仑 方丈 嘉庆15年至17年
朱教先 方丈 嘉庆20年前后
邹永台 监院 道光12年间
丁嘉惠 监院 道光14年
种菜道人 方丈 同治年间
刘小蟾 监院 同治年间
刘永镇 方丈 同治末年光绪初年
李宗阳 方丈 光绪年间
周同尘 监院 民国12年前后(1923)
陈元心 方丈 民国13年前后(1924)
马理效 监院 民国15年前后(1926)
张** 方丈 民国20年前后(1930)
唐旭庵 监院 民国24年至28年(1935-1939)
郭合喜(静阳) 监院 民国28年至31年(1939-1942)
翟园阳 监院 民国31年至33年(1942-1944)
邱明中 监院 民国33年至36年(1944-1947)
姚永贵 监院 民国36年至37年(1947-1948)
崔法森 监院 民国38年12月(1949.12)
乔清心 监院 民国38年至公元1966年(1949-1966)
王理仙 庙馆会领导小组组长 1982年-1990年
闵智亭 庙馆会领导小组副组长监院 1982年-1990年1991年1月-
曾教风 庙馆会领导小组副组长常务副监院 1982-19901991年1月-
此表共录辑方丈、监院28人,其中清初至民国为14人;民国至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为10人;解放后4人。在清朝统治的268年中,只有方丈、监院14人,而民国只有短短38年,就有10人。这里的淹没、遗漏是显而易见的。
关于高道的问题,这里应当提出一个标准,就是修持品学、业绩俱彰,就是他们不仅个人的道性、道学、道术修养高,而且爱国受教,对弘扬斯庵全真道教文化传统和国家民族事业的发展,做出了一定贡献。这些人在有的道书中被称为高人、“上士”的,也就是我们这里所说的高道。应该看到,在八仙宫九百多年的发展中,达到这个标准的只是极少数的。一个道观,就是一个小社会,这里面由一心一意除欲修道的;也有半心半意、或把入道作为谋求其他生活私欲手段的;有的修持很高或修持、德学兼优;有的人私心私欲极重,该庵就出现过企图把丛林变为子孙庙、把公产变为一家私产的利欲熏心之徒,这些人离高道标准差十万八千里。从现在掌握的一些材料来看,这些高道大部分都担任过斯庵的方丈、监院,也有的担任过其他职事,或是普通的道士。现对斯庵清以来道师中修养达到上述标准和境界者,著一小传,略陈述于后,因此称其为高道略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