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流行自然崇拜,以後发展为对最高神「天」的崇拜,敬天成为古老的自然崇拜仪式之一。在古人那里,「天」有意识地化生了万物和人,为宇宙万物的主宰者,具有无上的权威;帝王的权力也是天所赋予,帝王秉承天意以行仁政,则得到上天的肯定和保护,否则将遭天谴,天将降灾异警告。人与天有一种感应关系,天注视著人的一言一行,人积善,天降吉祥,积不善,天降灾殃。正由於上述原因,中国古代发展了一整套敬天的宗教礼仪,这些礼仪为道教所吸取,并融会进其神仙体系和教理教义中,形成对元始天尊的崇拜以及三十六天的天界说。
天帝、上帝:中国古人信仰鬼神。发展到殷王朝时,人们尊「帝」或「上帝」为至高神,这就是天帝。「上帝」是宇宙万物的主宰,具有无穷的威力和智慧。
敬天的意义:人们遇事要由巫祝通过卜筮、祭祀向「上帝」请示或祈福。
敬天的感应对道教的影响:古代先贤主张「神道设教」(《易传》)以治天下,如《墨子》明确提出「敬天明鬼」的思想主张,认为这样可以使人伦秩序有一个超社会的保护机制。
墨子名翟,宋人(或谓鲁人)生活年代後於庄子而先於孟子,他主张「非命」──不相信命运,谓治乱、衣食一切皆由於自力,不由於命,以免人人懒惰,社会退步。
他主张「尊天」、「明鬼」,认为天是万物的基准,是有意志的,全知全能的。万物与人皆受治於天,天又视人类的善恶而予以赏罚。人君受天之命而行,故行政必须合天意,故天为道德、政治之渊源。
墨子又以为天下之乱,由於人民疑於鬼神之真实,疑於鬼神赏罚之力,若使人能信鬼神之力,则人将勉於善而惩於恶。
墨子将鬼神分为(1)天鬼,(2)山水鬼神,(3)人鬼。他主张祭祀,上以交鬼之福,下以合聚众灵,亲乎乡里。
汉代董仲舒说:「天为百神之大君」,「天」通过「天人感应」的方式主宰著人间的吉凶祸福,而人君皇帝则是上天之子,代天理民。古代「敬天」的宗教思想和宗教礼仪,影响了道教的形成,并被道教继承发展。